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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失职失责 弄虚作假

来源:中国环境网发布时间:2021-07-29 10:34:39

 8月23日,中国环境两山论坛收到用户“绿色亮剑”留言称: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中央环保督察是守护建设“青山绿水”的利剑,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回头看”又可谓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一把利剑,可仍有个别地方政府领导无视中央环保督查利剑,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失职失责应付了事!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兴电社区电厂家属院居民反映:锦州市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治理存在严重的失职失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制定《关于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燃煤锅炉限期拆除的通知》(一下简称通知)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让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所反馈意见沦为“一纸空文”,锦州市用“两种态度”选择性处理问题,地方主管单位竟强词夺理的为明文规定应限期拆除而未拆除的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找借口,居民说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之所以成为漏网之鱼是个别领导的参与有关,某一市领导安排其亲属在华润(锦州)上班。

  据悉辽宁锦州市住房和生态建设局和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锦住建发[2020]127号文——《关于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燃煤锅炉限期拆除的通知》(一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锅炉整改任务、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第5号通告,《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锦州市2020年供暖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责令15座锅炉房22台锅炉于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拆除工作,并建好锅炉拆除档案,逾期未签订拆除协议或签订协议未履行义务的,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限完成拆除任务和换热站建设的,所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由供热单位承担,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单责任。通知中拆除燃煤锅炉名单中的20台燃煤锅炉已按照规定进行了拆除,并入集中供暖管网,不能并网的也进行了环保改造,达到标准排放。现唯有污染严重的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未被拆除。

  兴电社区锅炉房是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所有,承包给个人经营,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供太和区兴电社区家属区的供暖工作,该燃煤锅炉没有环保设施,乱堆乱放,没有任何的防尘防渗措施,对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十分严重,周边居民深受其害。

  针对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未被拆除的情况,锦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介绍到: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是央企,这两个燃煤锅炉事关锦州市的供暖,是民生问题,拆除问题不是我们一个部门能左右的。 同为明确规定限期拆除污染严重的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为何能屹立不倒?难道是排放完全达标不污染吗?如真不存在污染为何又出现在拆除燃煤锅炉清单之中?难道是锦州市住房和生态建设局和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有错误?还是如居民所了解的污染严重的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没有拆除是背后有领导在干预?

  生态环境是必须牢牢守住的红线底线,“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决不允许地方政府弄虚作假、失职失责应付了事!地方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必须高悬问责利剑,倒逼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务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望中央环保部能及时查处拆除这例弄虚作假应付“回头看”的华润(锦州)电厂家属区2台20吨燃煤供暖锅炉,并严格追查相关责任人,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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